夫妻做試管嬰兒丈夫突意外身亡 女欲用胚胎遭醫拒絕
編輯:陳冠伶 | 2020-06-24 09:57
夫妻做試管嬰兒期間丈夫意外身亡,女子想取用胚胎卻遭醫院阻止。(示意圖/Pixabay)
現代夫妻不少人有不孕的困擾,而向醫院求助做試管嬰兒或人工受孕,才能如願喜獲麟兒。大陸江蘇省1名女子小琴(化名)與丈夫到醫院做試管嬰兒培育4個胚胎,不料在過程中丈夫不幸意外身亡;小琴為了延續下一代到醫院繼續做胚胎移植手術,沒想到被醫院以手術雙方都必須簽字為由拒絕,讓她無奈向法院提告。
據《舜報》報導,小琴與丈夫2人婚後幸福,但始終沒有孩子,她從朋友那得知江蘇省的無錫醫院有試管嬰兒手術,而朋友做了此手術成功有了孩子,因此夫妻倆到醫院看診,並在醫師建議下決定做手術。2016年8月夫妻簽署相關協議後,院方幫他們進行胚胎移植手術但並未成功,2人決定等小琴調養好身體在繼續到醫院治療。
2017年5月小琴與丈夫再次到醫院做試管嬰兒,醫院在他們身上取得卵子及精子成功培育4個胚胎。夫妻向醫院要求採用低溫保存技術保存胚胎,並簽署了《胚胎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2人申明在醫院接受體外受精。2019年7月小琴丈夫在事故意外中身亡,小琴為了延續丈夫血脈,她在家人的支持下,決定去醫院繼續完成胚胎移植手術卻遭院方拒絕,因此向法院提告。
小琴透露當時醫院說缺少丈夫的簽字,「難道我要讓屍體回來簽字嗎?現在這種情況,並不是我們故意的。」她難過表示現在還有胚胎,這是丈夫留給她的紀念,只想擁有自己與丈夫的共同孩子。小琴受訪時透露,公婆曾有2個孩子先後夭折,丈夫就是他們的希望,而現在丈夫走了,醫院裡的胚胎變成了公婆最後的希望,因此盼望社會和法律可以給予他們支持。
小琴夫妻與院方簽屬《胚胎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記載,胚胎首次費用僅含3個月的胚胎保存期限,而夫妻倆在保存期間2年以來未繳交過費用,視為放棄胚胎;而小琴現為單身婦女,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保護後代原則,不能替單身婦女進行生殖手術。近日無錫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醫院應該繼續履行原先協議為小琴進行胚胎移植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