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嗎?喜歡嗎?」 色教練帶隊參賽「襲胸又指侵」女學生
編輯:張羽緹 | 2020-06-25 15:30
劉姓教練帶隊參賽時指侵女學生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劉姓田徑教練被指控於2018年2月間利用南下高雄比賽,晚上住在飯店時,竟把女學生叫進房間,強行猥褻並性侵得逞。後來劉男又對其他女學生性騷擾,遭到對方家長出面投訴,全案才得以曝光。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劉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桃園地院調查,劉姓男子擔任桃園市某國中田徑教練,2018年2月間帶著田徑隊學生南下高雄比賽,晚上投宿某家飯店,深夜11時許傳訊給1名女學生,假借要她「來按一下脖子…緊」,結果劉男趁機隔著上衣撫摸女學生胸部,之後更直接深入內衣裡撫摸胸部,女學生因為擔心反抗可能因此失去參賽機會,或以後升學高中會被教練操縱,只好屈服在教練的淫威之下,不敢吭聲。
沒想到教練變本加厲,2天後清晨6時左右,劉男再度傳訊息給這名女學生進房,脫去女學生內衣和外褲,吸吮女學生胸部等處,還以手指性侵,最後更嘗試以生殖器要進入女學生下體,但被制止,還問女學生「喜不喜歡?舒不舒服?」之後因為有其他家長投訴劉男有類似猥褻行為,整起事件才曝光。
到案偵訊時,劉男否認有猥褻和性侵行為,他辯稱,曾傳訊息要女學生幫忙按摩,但女學生說肚子痛在房間休息,2次都未去他房間。女學生則指稱,當時教練傳訊叫她進房間幫忙按摩,先後對她襲胸及指侵得逞,但因為擔心教練會生氣不讓她參賽,影響她日後考體育班的成績,只好默默隱忍不敢反抗。
檢方傳喚其他證人出庭,認定女學生前後供詞吻合,且案發後劉男確實曾傳送「不好意思」等訊息給女學生,顯然他有做出逾越常軌之事。另外,女學生的驗傷報告也提及有新生成的傷勢,因此法官不採信劉男說詞,考量他犯後態度欠佳,迄今仍未取得女學生原諒,審酌後依利用權勢猥褻、性交等罪判劉男3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