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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女童遭虐滾水燙腳 無良狠心繼父羈押不禁見

永康虐童案,燙女繼父遭法官裁定羈押未禁見。(圖/程炳璋攝)

台南市永康區1名4歲女童雙腳遭葉姓繼父用熱水燙傷,台南地院法官以葉男有反覆家暴傷害之虞,且與被害女童為同一家庭,為切實保護兒童,29日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台南市永康區28日爆發4歲女童遭繼父凌虐案,女童雙腳遭警方與社工發現遭嚴重燙傷,卻拖了兩周病情未送大醫院就醫。葉男起初佯稱女童玩熱水受傷,在社工追問下,改口因管教問題,拿熱水要嚇唬女童,卻不慎潑傷女童。

女童親友獲知後大感不滿,將女童雙腳受傷照片傳到網路公審,引起網友撻伐責難,警方依照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葉男移送台南地檢署。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28日晚間認小孩繼父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傷害行為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母親則因事證不足,訊後請回。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葉男故意對兒童犯罪,觸犯傷害罪與家暴防治法的嫌疑重大,且葉男過去就曾因管教問題,數次傷害女童,甚至鞭打或處罰半蹲,影響幼童身心發育。葉男與女童為同一家庭,生活上有關聯性,認為他有反覆實施同一家庭暴力傷害之虞,又未能克制自身情緒,為切實保護兒童,裁定羈押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