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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男出軌女會計!帶回閨房「肉體碰撞」 正宮討錢他哭窮…身家曝光超驚人
編輯:陳頡 | 2020-07-03 02:00
工廠老闆被抓包偷吃女會計。(示意圖/取自Pixabay)
屏東1名工廠老闆和妻子結婚多年,卻不顧已婚身分偷吃女會計,還把對方帶回家中發生關係;正宮發現後,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提出民事告訴,要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人夫則哭窮說,他有房貸要繳,還得給前妻480萬贍養費,實在無力負擔。不過,法官查出男方名下有5棟房屋、11筆土地等資產,判他須賠償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原告主張,她和男方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1女,而女會計明知道丈夫已婚,卻仍在夫妻倆的住處和他發生性關係,造成兩造關係產生難以彌補之裂痕,婚姻也在去年走到盡頭,導致她的內心承受極大痛苦,因此依照民法規定,得向2人求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100萬元。
針對元配指控,人夫辯稱,他並非反對女方提出精神撫慰金要求,只是根據離婚調解內容,自己除了要替對方負擔1800萬元的房貸,還得再付480萬元給前妻,經濟負擔龐大,實在無力償還100萬的精神撫慰金,認為金額應酌減至10萬元以內才恰當。
屏東地院考量雙方身分、資歷、職業等一切情狀後,發現男方名下有房屋5棟、土地11筆、汽車2輛;告訴人月收入約2萬4000元,名下土地、房屋各1筆;而小三僅國中畢業,目前擔任會計,名下無財產,因此判處2人須賠償正宮30萬元。判決出爐後,人夫不服提出上訴仍遭駁回,全案仍在最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