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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闖砂石場撿鋼筋 遭挖土機鏟中「頭頸分離」慘死
編輯:康瑀霏 | 2020-07-07 13:39
示意圖。(圖/unsplash)
新北市一處土石方臨時堆置場,在2018年2月間,發生一起過失致死的意外事故。一名林姓男子不顧工作人員勸阻,闖入土石堆置處,撿拾混雜在砂石中的廢鋼筋及其他資源回收物品,隨後林男因位於視線死角,慘遭操作挖土機的工作人員鏟中,當場頭頸分離身亡。法院審理後,將環保公司負責人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環保工程公司負責人李姓男子承租新北市一塊土地,停放砂石車及大型挖土機,並另闢一處為臨時堆置場,用以堆放砂石;並另外聘請員工操作挖土機,將砂石攪拌、篩選、分類後鏟至砂石車車斗內,再由砂石車載送至承攬的工地使用。
事發當日的12時15分,周男正在操作挖土機,將砂石鏟裝到砂石車車斗上;不料,林男卻不顧周遭人員制止,依舊偷偷前往工地現場撿拾廢鋼筋、資源回收。此時周男操作的挖土機因進入視線死角,未留意到林男,遂在操作挖土機的過程中,以鏟斗鏟中林男右肩頸處,並將林男提起連同砂石一併鏟至砂石車的車斗內,導致林男的軀幹掉落在砂石車車斗上、頭部則仍留在挖土機的鏟斗中,當場頭頸分離慘死;一旁的砂石車駕駛陳男,因剛好站在砂石車車斗附近觀看土石裝填情況,沒在第一時間發覺有異,直到發現林男身軀大量噴血,才驚覺出事。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身為負責人卻未在現場設置圍籬、護欄、警示及安全隔離措施等防護設備,也無指派人員在現場指揮、監督、管理才造成憾事,因此將李男以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至於操作挖土機的周男則判定無罪,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