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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紅線違停遭拖吊 塗銷紅線後提行政訴訟想撤罰單

(示意圖,非當事車輛/報系資料照)

許多人因為貪圖一時方便就將車輛違停在紅線上,這樣不只可能會吃上罰單,更有可能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台南有名陳姓里長就因為違停遭拖吊,卻不想繳900元罰單,因此將該處紅線塗銷後,接著提出行政訴訟,希望能夠撤銷處分。

根據法院判決書,台南的陳姓里長在去年6月19日時,到一間公司進行登革熱會勘,當時他將車輛停放在里仁和廢棄市場旁私人土地上,結果要離去時發現車輛遭到拖吊,陳姓里長相當不滿,認為是因為工地出入方便才保留紅線,也沒有事先通知鄰近幾位里長,因此要求確認該紅線設置是否合法。

接下來在同年8月,該陳姓里長找來警局、交通大隊及市府交通局到現場會勘,將該處紅線塗銷,接下來便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時因為公務才將車停在紅線處,且紅線已塗銷,希望能夠將罰單撤銷。

不過對此交通局認為,就算劃線出現錯誤,陳姓里長所違規停車的地方有鋪柏油,所以屬於道路範圍,且陳姓里長是直接將車輛停放在工地出入口,阻擋其他車輛出入也是違規。

最後法官認為,就算陳姓里長認為該處紅線繪設不當,但在違規時仍有效力,不得因事後變更、塗銷等因素要求免責,針對公務在身部分法官指出,他開的車輛並不是警車、消防車及救護車等車種,因此仍受道路標線限制,因此判決陳姓里長敗訴,陳姓里長除了原本9百元罰單之外,還需要多負擔裁判費3百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