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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性侵劇組女助理案 高院今首次開庭
記者:林益民 | 2020-07-08 16:17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審理知名導演鈕承澤涉性侵女助理案,一審被判4年的鈕對媒體追問未發表看法。(圖/報系資料照)
「豆導」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一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對鈕判刑4年,鈕不服提起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鈕出庭應訊還是受到矚目,媒體詢問鈕為何上訴?會不會認為判太重?鈕只點頭示意,不願發表任何看法。
檢方起訴指出,鈕承澤是在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這名被害的女助理,鈕在2018年11月23日臨時取消工作會議,邀請劇組到家中聚會,待其他人陸續離開,獨自留下女助理,將女助理強壓沙發,指侵得逞。
北院依證人證詞,認為鈕承澤與女助理案發前並無情愫,聚餐當天女助理並不是主動去鈕家;鈕與女助理發生關係時,女助理緊閉雙唇並迴避,按照鈕的社會歷練,不可能不知道對方不願意,仍硬上得逞。
鈕承澤在一審審理期間卻以「酒醉斷片」、「戀愛的開始」等飾詞狡辯,甚至以其社會知名度,散布「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等內容,形塑雙方存有男女情愫,傷害女助理身心甚鉅。
此外,鈕承澤更藉由和解書記載內容,試圖營造女助理案發時並未傳達拒絕之意,以及深夜獨自留下,就是期待與他發生關係等語,暗指女助理主動獻身,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