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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市長羅雪珠兼差當老闆 嘴硬強辯不知規定遭申誡

苗栗頭份市市長羅雪珠在任期內又兼差當老闆,公私不分被公懲會處分申誡。(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頭份市市長羅雪珠因兼任指南園藝社商號負責人,去年遭監察院彈劾,羅女卻狡辯不知《公務員服務法》有禁止兼職的規定,公懲會認為羅女讓民眾認為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處分申誡。

監察院移送書指出,羅女從2018年12月25日至今年1月6日擔任苗栗縣頭份市市長,還兼任指南園藝社負責人,雖然指南園藝社已歇業,但歇業前羅女都申報指南園藝社之營利所得,違法經營商業1年多。

監察院調查時,羅女辯稱不知《公務員服務法》有禁止兼職之規定,且指南園藝社早已無營業,歷年綜合所得稅皆委託秘書申報,故不知有指南園藝社之營業收入。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是否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有無領取報酬,均不得作為免責之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