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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遭免洗竹筷刺傷手「坐救護車掛急診」!店家拒賠1700竟慘收傳票

(示意圖/pexels)

今年4月,一位客人至新北市淡水區一家自助餐店用餐,被店內所提供的免洗竹筷刺傷,造成她要坐救護車到馬階醫院掛急診,並向店家索賠1700元醫藥費,但店家認為女客人的傷口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因此拒絕賠償。沒想到近日卻收到傳票被告過失傷害,讓店家相當無奈,「慘飲業真的是夠慘啊,隨時會出事!」

這間自助餐店的主管在臉書《爆料公社》上表示,今年4月份,一名女客人到店內表示,她在用餐時,被店內提供的竹筷給刺到手,害得她要坐救護車到馬階醫院掛急診,並抱怨店家店家提供品質不良的筷子,造成她的手受傷,「罔顧消費者的權益,提供這種會害人的筷子?」同時索賠1700元醫藥費。

不過店家檢視了女客人的傷口,發現該傷口需要用放大鏡才看得到,肉眼幾乎無法辨識,質疑女客人「這樣的傷口必須要坐救護車?要掛急診?」當下婉拒賠償。沒想到事後竟收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通知,女子還要求店家道歉及賠償醫藥費、無法工作的薪資、精神賠償費用,最後雙方調解不成立,不歡而散。

而近日店家又收到地檢署繼來傳票被告過失傷害,讓主管相當無奈,直呼「筷子真是一個偉大的產品,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並希望繼禁止提供吸管後,也能禁止提供免洗餐具,並表示「不然因為筷子我真的法院跑不完。」

貼文一出,引起熱議,網友也紛紛留言「這世上真是無奇不有啊!像這種事也可告上法院」、「那根筷子是跟廟前的龍柱一樣大支嗎?」、「被竹筷刺到就要送急診?她紙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