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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高官尾牙強吻女師 還掰「我們高興唱完整首歌」…下場出爐
編輯:陳俐君 | 2020-07-14 09:57
台北市政府原民會前主委陳誼誠,被控性騷擾退休女老師。(圖/北市府提供)
台北市政府原民會前主委陳誼誠,日前遭指控在2018年間的聯誼餐會上,趁著合唱時,強吻一名退休女教師,過程中還說出:「我一定要親到妳!」等話語,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先前被台北地院法官判處拘役50日。但他不滿提出上訴,強調一切是因為酒醉重心不穩,才會不小心碰到,並聲稱「她與我還高興唱完整首歌」,但最後還是被高等法院法官駁回,全案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女教師出面指控,她在2018年1月間,參加原住民教師協會舉辦的活動,當天下午與陳誼誠等人,到某原住民餐廳續攤。未料唱到一半,陳突然強行拉著她手,作勢要親吻,女老師一時嚇到趕快推開,但陳卻又拉住她的手和帽子說:「我一定要親到妳!」最後她在掙扎之下,被陳強吻左臉頰。
事發後,陳誼誠發表聲明表示一切「無中生有」,否認性騷,更強調絕無強吻,並否認說出「我一定要親到妳!」等話語。陳男辯稱,當時是因為一起合唱時不勝酒力,才會一邊唱一邊搖擺身軀,後來重心不穩靠向女教師,第一次碰巧碰到臉,第二次又因為靠近麥克風唱歌不慎碰到,並無故意性騷擾意圖,「她與我還高興唱完整首歌,我唱完後下台,她仍點歌續唱」。
陳男一審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但他不滿提出上訴,後來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兩名證人指證歷歷,甚至有一位證人當庭還原現場,做出「頭朝下、嘴巴朝下」的動作,與陳男辯稱不勝酒力、碰到女老師臉頰的事實不符,難認可採。最後裁定駁回男方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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