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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行竊爬廁所外管落跑 摔成十級傷殘向超市求償80萬

(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報系資料照片)

在中國大陸江蘇省有名王姓大媽在超市購物時企圖順手牽羊,不過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在逃跑時從2樓跳下摔傷,因此提出告訴要跟超市求償包含醫療費用、傷殘賠償金等17.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萬元),近日昆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將駁回大媽的訴訟請求。

該名王姓大媽是在2018年8月19日時,到昆山花橋地區某間超市要採買蔬菜,她自稱因為買的東西不多,所以並沒有拿購物籃,在超市二樓剛好發現衣服打折,所以拿了2件短褲要給兒子,便直接放入自身攜帶的環保袋中,不過在結帳時卻忘記付短褲的錢,因此超市員工認為她在行竊,將她帶到2樓經理室內,在情急之下王大媽「慌不擇路」直接從二樓跳下,也因此骨盆多發性骨折,評為十級傷殘,因此決定對超市提出告訴,求償17.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0萬元)。

不過該超市則拿出監視錄影畫面當作證據表示,當時王大媽結帳時從環保袋中翻找錢包,不可能沒看到放在裡面的短褲,且在員工將她帶往經理室途中,王大媽還企圖將短褲扔回貨架「湮滅證據」,也從沒有限制王大媽人身自由,她是在企圖從廁所外管道攀爬逃跑時摔落才受傷,跟超市並無關係。

最近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王大媽並沒有舉證其受傷跟超市之間原因,且從監視錄影畫面可明顯看出,超市方面沒有脅迫、暴力等行為,王大媽才是造成自己受傷的主要原因,因此決定駁回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