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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做不能說的那檔事」 法務部擬訂專法讓GPS辦案合法

法務部擬訂專法,讓警方執法時使用GPS衛星定位不必再偷偷摸摸。(圖/翻攝臉書)

法務部正研擬順應時代變化,訂定「科技偵查」專法,讓警、調在偵辦刑案時,使用GPS衛星定位器不必再觸法。這種慣常裝在車底、利於跟蹤對象的「神兵利器」,長期被徵信業者拿來「抓猴」,但事實上不少警察單位也「只能做不能說」拿來辦案,一旦專法通過,未來就不必再偷偷摸摸「辦案」。

1名資深警官私下表示,執法單位使用該技術蒐證,其實在內部不是秘密,器材業者也常大剌剌拿著型錄、試用品進出警局,大家早見怪不怪。甚至曾出現有幹員實際辦案,要對監控對象裝GPS時,一趴下看車底底盤,前面早已有10幾個警察機關已「卡好」、「卡滿」,讓人啼笑皆非的狀況。

但這件事長期以來,各執法單位都只能做不能說,見光就死,如2014年間,海巡署南巡局為了查緝私菸,曾以該技術辦案,事後卻被當事人發現,控告妨害秘密,1名王姓幹員最後也遭判刑。此外,也曾有媒體以GPS定位方式跟監新聞對象,後來也引起風波並挨告。

對此,法務部近來擬訂專法《科技偵查法》,將前述的汽車底盤式GPS衛星定位、空拍機偵查乃至室內針孔情蒐等,依辦案需要予以合法化。

不過,法界人士預料,該專法在實務上的適用判定仍將從嚴,若非偵查犯罪上不得不然時,仍不得輕易使用,此外,也必定排除徵信業者、黑道討債等民間人士的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