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兒被弄瞎!狠父狂捅男童12刀「噴血慘死」 自稱精神病求減刑
編輯:陳儷文 | 2020-07-18 07:26
林建廈(圖左)持刀捅死男童(右圖左)。(圖/百度)
大陸浙江省瑞安市一名男子林建廈的10歲女兒,在學校與男同學發生爭執,導致她的眼睛失明,但男同學和家長拒絕公開道歉。林建廈心生不滿,竟在學校廁所裡持刀狂捅男童12刀!警方到場看著血跡斑斑的現場,都不敢相信林建廈竟對10歲男童下手,但他竟稱自己有精神病,「我的靈魂沒有殺人!」這起案件歷經近2年後,林建廈於昨天(17日)執行死刑。
綜合陸媒報導,2018年9月19日,林建廈女兒與班上只有9歲的男童發生爭執,女童眼睛受傷後被醫生診斷為失明;其實他早就發現女兒身上經常有傷痕、淤青,認為女兒長欺被霸凌,早已心生不滿。這天女兒眼睛受傷,他要求男童母親在班上公開道歉,但對方答應後又反悔,讓他決心要自己處理這件事,還給女兒一個公道。
林建廈在9月21日帶著刀子潛入學校,將男童帶進廁所後狂捅12刀,男童頸部、後背、手臂都有嚴重傷口,其中左後背一刀更是直接刺進心臟,導致男童當場噴血倒地。林建廈隨後自行報警,並在現場等待警方到來,但他堅稱「是我的軀殼殺了人,我的靈魂沒有殺人」。
男童被送醫急救後仍沒有保住一命,隔月林建廈的精神鑑定結果顯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案發期間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浙江省溫州人民法院一審此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建廈死刑,他當庭上訴,並主張自己存在精神分裂症,請求從輕改判;二審駁回,並判處死刑。昨天(17日)溫州中級法院在接到最高法院的執行命令後,安排林建廈建了親友最後一面,在監察機關的監督下執行了死刑。
網友得知判決結果後紛紛表示「女童經常被欺負,家長也不管」、「也弄瞎他就好,何必殺人」、「這父親是給逼急了」、「死不足惜」、「活該」、「罪不致死」、「家教真的太重要了」、「當法律不能保護小孩,這樣的父母不會是最後一個」、「他是為民除將來的害」。但也有網友表示「不要用保護孩子作為自己暴虐的藉口」、「太極端了」、「你女兒以後誰來保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