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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單6歲女童公園玩耍 極惡遊覽車司機強抱暗巷性侵

一名遊覽車司機竟尾隨落單的6歲女童,趁機性侵得逞,惡行重大,法院判7 年8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一名陳姓遊覽車司機(55歲)今年4月間,載著香客參加廟會活動,竟趁著休憩之際,看到公園有一名6歲落單女童玩耍,竟心生歹念,尾隨性侵,警方獲報後根據特徵在短短1小時內就逮捕陳嫌,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嫌惡性重大,且犯後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判陳嫌有期徒刑7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警方調查,已婚、育有2個孩子的陳嫌是遊覽車司機,4月7日晚間載著香客參加廟會活動,因此將車停靠在台中市太平區小憩。當天晚間7時許,陳嫌見到公園內有名6歲女童獨自玩耍,心生歹念一路尾隨女童,並趁四下無人之際強抱往暗巷處性侵得逞。

事後女童返家,向就讀國中的哥哥哭訴「那裡痛痛」;哥哥得知後連忙向當地里長求助,並報警逮人。警方獲報後掌握陳嫌特徵,並於案發後短短1小時就逮到人。陳嫌落網後坦承犯行,承認自己確實「做了不好的事情」,事後也感到相當後悔。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陳嫌明知女童年幼,但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竟強行侵犯女童,導致被害人心理產生陰影,更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惡性重大,且考量陳嫌犯後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重判陳嫌7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