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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旅館員工受氣「狠鋸對方頭顱、四肢」棄屍漢江 無期徒刑定讞

被害者的頭顱、手臂、腿陸續在麻谷鐵路橋以南的漢江沿岸被發現。(圖/翻攝自《韓國先驅報》)

2019年8月南韓發生一起驚悚分屍案,死者的頭部和四肢都被鋸斷,裝入黑色塑膠袋,棄置在漢江邊,兇嫌為39歲的汽車旅館管理人張大皞(장대호)。南韓大法院認為張大皞犯後並無悔過之心,29日的最終審判,將他以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根據《韓聯社》報導,法官權純一(권순일)認為張大皞的犯案手段太過兇殘,且犯後對於被害者毫無悔過之心,因此維持一、二審無期徒刑之判決。

另外,據《韓國先驅報》報導,2019年8月12日晚間9時15分,巡邏警察在麻谷鐵路橋以南的漢江上,發現沒有頭顱和四肢的裸露軀幹。經過多方搜尋後,8月16日上午10時48分在距離軀幹發現處3公里外,又找到一條被切斷的右手臂,警方透過指紋辨別死者身分。隔日上午10時45分,在傍花橋附近尋獲死者頭顱。據悉,死者身分為33歲的朝鮮族,與妻子育有3歲的兒子,且妻子腹中仍懷有胎兒。

棄屍漢江的兇嫌張大皞。(圖/翻攝自나무위키)

報導指出,張大皞見事跡逐漸敗露,到首爾鐘路警察局自首,並跟警方供述,受害者於2019年8月8日前往他當時工作的汽車旅館投宿,蓄意滯繳住宿費4萬韓元,且在對話時不使用敬語,還出言辱罵張大皞、抽菸後在其臉上吐煙氣,並狠踹張大皞的腹部,他才會一時衝動,氣得潛進受害者的房間持刀子和錘子殺死受害者。之後更在幾天之內將被害人分屍,分別裝在黑色塑膠袋內,12日清晨騎乘借來的電動腳踏車,沿著漢江一袋又一袋地棄屍。

張大皞被逮捕後曾表示,並非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才殺害他,而是為了要替天行道,他不會向死者家屬乞求原諒,就算被判處死刑也沒差。檢方在一、二審時認為張大皞毫無悔過之心,因此向法官求處死刑,但最終張大皞遭判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