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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叫賴床小兵點名 「起床氣」發作拿球棒打班長

(圖/報系資料照)

李姓男子去年在空軍基地擔任行政兵,他因賴床早點名集合未到,鄭姓中士到寢室要求他儘快起床並加以斥責,他竟發「起床氣」拿球棒朝鄭的頭部揮擊及手臂揮打,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依對上官施強暴罪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法官審酌李男僅因細故即對上官施暴,不僅損及部隊團結、領導威信,但他素行尚佳,犯後坦認犯行,與鄭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鄭也表示不願追究,李經此偵審程序與科刑之教訓後,當應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