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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涉貪第一人徐永明眷戀權位不辭黨揆 同黨議員怒籲停權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賄,至今仍不鬆口辭黨主席,引發同黨民代撻伐。(圖/報系資料照)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與多名國會立委驚傳收賄醜聞,徐永明今清晨4時許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複訊,恐成為時代力量涉貪第1人,但他對於是否辭黨主席堅決不鬆口,讓同黨民代都看不下去,台北市議員黃郁芬便在臉書抨擊,要求盡早讓徐永明停權,避免「球員兼裁判」的狀況發生。

檢調查出,徐永明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提供的200萬元賄款,恐成為自詡「高道德標準」的時代力量涉貪第1人,他今清晨4時許被送到台北地檢署複訊,對於大批媒體詢問是否辭黨主席,他堅決不鬆口,也引起同黨民代撻伐。

黃郁芬在臉書發文,在法院審判確定前,相關人士都應受無罪推定原則的保障,但時代力量曾在前年底,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召開記者會,表示政黨推薦的候選人在當選就任公職期間貪汙,現行法沒有因應政黨必須連坐處罰的規定,因此有人發生貪污時,推薦政黨常拍拍屁股、雙手一攤不處理,突顯政黨連坐處罰的必要性。

黃郁芬提到,雖然該現正法案沒有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為符合時代力量的修法初衷,建議黨中央以最高標準針對徐永明涉貪一事進行調查,而副秘書長林郁傑也因同案被北檢傳訊,不適合擔任時代力量的紀律委員會委員一職。

黃郁芬說,為避免「球員兼裁判」的情況,決策委員會應在徐停權後,決定代理黨主席,並由代理黨主席重新提送紀律委員會之委員,經決策委員會通過以補足林鈺傑副秘書長之缺額。若決策委員會中有委員擔任徐的陪偵律師,應於決策委員會討論此事時自行迴避,並放棄關於此事之決策權,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