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變傳令3/離婚後復婚又不認帳!老父坐輪椅上法庭作證 搞了半天2人還是夫妻
記者:謝中凡 | 2020-08-04 06:00
劉男一家三口的幸福的畫面已成追憶。(圖/讀者提供)
前陸軍飛行訓練部劉姓少將指揮官(劉男)與前妻游女之間的官司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前妻游女告劉男不履行協議,本刊調查,劉男與游女於2015年1月離婚,再於4月20日結婚,但後來他卻不承認復婚的婚姻有效,並將老父推進法庭作證,而游女也告先前的離婚無效,結果法院判2個人都勝訴,於是搞了半天,2人還是夫妻。
根據游女的說法,2014年12月,劉男主動向游女坦承與P女外遇,且P女是劉男在飛訓部一位部屬的母親,劉男告訴游女說已有媒體要爆料,希望游女與他先辦「假離婚」,隔年1月,他回家又吵又哭、下跪又鬧自殺,說希望游女能保他的將軍仕途,等過幾個月就再復婚,並承諾家裡一切都不會改變。
不料,「假離婚」辦妥後的劉男竟再也不回家,游女驚覺被騙,要求劉男辦理復婚,否則她會向法院提告劉男偽造文書,因為當初假離婚時,劉男事前就先蓋好2個見證人的私章,但實際上見證人根本不在場,等於這場離婚根本無效。
劉男和游女於2015年的4月20日「復婚」,但劉男之後又提告復婚無效,並將他年邁坐輪椅的父親推上法院作證,劉男還指父親的簽名是自己偽造的。法院判決兩人都提告勝訴,就是離婚和復婚都沒有法定效力,他們還是法律上的夫妻。也因為婚姻關係繼續存在,於是游女告P女侵害配偶權勝訴獲賠30萬元。
劉男強調,現在生活很平靜,並不希望受到外界干擾,最好都不要報導,何況清官難斷家務事,不是一篇報導就可以說清楚的,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他也不想再提起。至於當年帶現在的妻子去基地參觀時,當時2人只是朋友,他是接待「一群朋友」參訪,看似親密的照片,只是旁邊的朋友起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