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款「人工香料」恐增致癌風險 食藥署擬113年起禁用
編輯:張羽緹 | 2020-08-04 18:03
3款「人工香料」恐致癌,食藥署113年起擬禁用於果汁、醬料。(示意圖/pixabay)
香料用於食物可增添風味,但有多項讓食物增加水果、海鮮香氣的合成香料被美國FDA發現會增加致癌風險,因此將在今年10月禁用。我國食藥署也跟進,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明訂禁用苯乙烯(Styrene)、丁香油酚甲醚(Eugenyl methyl ether)及吡啶(Pyridine)等3種合成香料,預計民國113年新制將上路,屆時若違規可處最高2億元罰鍰。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苯乙烯多年前就有研究指出,可能增加致癌風險;丁香油酚甲醚可以增加葡萄、柳橙、鳳梨、葡萄柚、蔓越莓等水果風味,可使用於飲料、冰品、糖果;吡啶則是海鮮風味香料,可以幫魚露、海鮮醬等增添風味,這些香料能幫助食品模仿天然香料的風味。
美國消保團體近年在動物實驗中發現,這些合成香料在高劑量使用下恐有致癌疑慮,2018年10月宣布將於今年10月全面禁用。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這些香料除了可以透過合成取得,也存在於一般天然食材中,此次預告的禁令僅限以合成方式取得的原料,若從天然食材萃取出來的則不在禁止之列。
廖家鼎指出,這些香料雖然都是微量添加,但也不是非用不可的原料,考量少加香料、色素已成國際趨勢並兼顧民眾健康,經專家會議決議跟進美國禁令,該草案即日起將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擬自113年起禁用,違規添加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開罰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