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國安局長騙婦結婚 無良再洗她540萬
記者:謝中凡 | 2019-09-08 14:25
金男假冒國安局長騙婦結婚,再以詐術騙得鉅款,被檢方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而提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原判。(圖/資料照)
48歲金姓男子假冒國安局長,誘騙孫姓婦人結婚,婚後佯稱孫的兒子犯下殺人、性侵案,遭國安局植入晶片監控,不付錢具保會遭槍決,總計結婚1年內盜刷孫信用卡、預借現金共詐騙540萬餘元,一審判金男徒刑4年2月,檢方認為金惡行重大,詐騙孫540萬元,造成孫迄今仍負債,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但遭高院駁回,仍判刑4年2月。
檢方起訴指出,金2010年底冒充楊姓美女前主播,要書商提供手機;後來又騙3女子詐取30萬元。2016年6月金假釋出獄,在網站「愛情公寓」偽裝是台大約診醫師、教授,又穿軍服誆稱是國安局長,騙得孫婦芳心,翌年與孫結婚,4個月內盜刷孫信用卡144次,得手65萬餘元,另以孫的信用卡預借現金,1年詐騙430多萬元。
金邀孫婦加入他虛設「國安局」LINE群組,金一人分飾多角,另冒充孫婦兒子及其女友,申請LINE帳號和孫婦聊天,之後金傳訊孫婦兒子「強暴女生」、「吸安被收押」等假訊息詐騙。金稱孫姊姊和子女因涉案「被植入晶片」,若未付款恐隨時被槍決,騙孫45萬餘元、另騙走3個門號。去年2月,孫因金失蹤報警才知金被收押,始知受騙而報警處理。
一審審理時,金認罪願賠孫430萬多元,但因服刑沒錢賠,法官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恐嚇取財3罪判刑4年2月,另2個詐欺得利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檢方認為,金男前科累累,竟利用孫婦感情上之信任,詐騙孫婦近1年、詐騙540餘萬元,孫迄今仍背負債務,造成她精神極大痛苦及名譽損害,一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
高院駁回檢方上訴,仍判金男徒刑4年2月,金男所涉詐欺、恐嚇等罪部分均已定讞,僅偽造文書罪部分,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