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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移送男子驗血自救 北檢開庭喝酒實測還人清白
記者:謝中凡 | 2020-08-11 16:38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當庭諭令被告酒駕的男子喝酒實測並一一還原,終還當事人清白。(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1名繆姓男子去年底駕車肇事,被警方測出酒測值0.47毫克超標而法辦,但繆男隔天到醫院抽血檢驗,卻無酒精反應,承辦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特地傳喚繆男當庭喝酒實測,結果竟發現是當天警方的酒測儀未歸零,也因此無法判定繆男是否喝酒超標,因此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根據警方調查,繆男2019年12月5日深夜駕駛貨車,在北市汀洲路與惠安街口發生車禍,警方測出他酒測值高達0.47毫克,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繆男14小時後獲交保,到和平醫院抽血檢驗,卻無酒精反應。
檢察官為釐清案情,在偵查庭內進行實測,讓繆男喝酒,並由他車禍當天的酒測儀,以及另具酒測儀分別測量比對。
繆男喝下200多CC的威士忌,酒測值0.58,繆已不勝酒力,在偵查庭內呼呼大睡,並在約14小時後,安排繆到醫院抽血檢驗,結果酒測值為0.37毫克,加上當天處理車禍的警員證稱,繆男車禍當天神智清楚、對話清晰,與現在情況不同。
檢方因此認定,案發當天的酒測值有問題,研判是酒測儀在施測時未歸零,導致繆男被誤會酒駕,將繆不起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