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砍頭判無罪!審判長曾讓草山分屍狂逃死 資深藝人「也是可憐」涉偽造本票免關
編輯:網編組 | 2020-08-20 15:21
梁男前年吸毒後砍死母親,二審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前年發生一起驚悚命案,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冷血行徑震驚社會,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案件上訴高院後,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梁嫌行凶時辨識能力受毒品影響,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
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
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不需付保護管束。
判決結果引發輿論譁然,陳筱珮的背景也隨即遭起底。根據司法陽光網資料,她擁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學位,曾因推動刑事訴訟新制獲嘉獎,而經過她改判的重大案件並非頭一次;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殘忍分屍,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
另外,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遭北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件到了二審,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她基於信任相信對方所說「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會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甚至看到陳盈潔中風時還當庭說「也是可憐」,最後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