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邪A不完1/國家資源當自家的! 中華網協用國家訓練站爽做無本生意
記者:謝中凡 | 2020-08-24 06:00
國家培育網球潛優選手不遺餘力,除各別予以補助外,並設立國家訓練站及定期舉辦暑期15天訓練營,圖為今年潛優選手暑訓情形。(圖/馬景平攝)
中華網協2019年4月成立國家訓練站,政府補助1千多萬元培育網球優秀選手,網協卻將作為訓練選手的台北網球中心拿來對外收費招生,做起無本生意,甚至連網協理事、知名球評劉虹蘭也帶自己女兒到該中心練球。當「公器私用」的事實已難以掩蓋,網協乾脆在今年7月公開招生,美其名是籌款補經費,但網協違法自肥的作為卻難以服眾,主管機關體育署竟視而不見。
本刊調查,體育署每年撥款3千多萬用在培育網球頂尖好手身上,其中即包括國家訓練站的專案經費補助1千多萬元,此一計畫是為了培育「潛優選手」的網球好手。
所謂「潛優選手」,簡單說就是「具有潛力的優秀選手」,目前國內網球界的潛優選手大約50名,潛優選手可以獲得國家的個別補助,以及免費使用國家訓練站的場地設備、教練陪練與指導等等資源,每年更可進行年度集中暑訓,體育署不但會免費提供食宿、球衣等,每天還會支付每人零用金400元。
由於潛優選手分散南北各地,平日各有各的受訓場所及專屬教練,能夠充分利用國家訓練站的選手並不多,因此國家訓練站常常「門可羅雀」,而中華網協竟然「物盡其用」逕自違規收錢對外招攬「自費選手」,利用國家補助做起無本生意,讓一般選手或網球愛好者,付費「享受」國家訓練站的場地設備及教練指導,今年7月甚至大剌剌地公開招生。
有自費學生家長告訴記者,他每個月付費,讓小孩在台北市天母網球協會打球,後來跟著其他的小朋友轉到國家訓練站打球,但錢還是繳給天母網協。本刊調查,天母網協每月向每位自費選手收取1萬元至1萬5千元不等,平均每個月大約有20名自費選手,初估年收300餘萬元。
立法委員鄭正鈐直言,這明顯有詐欺及圖利之嫌。「中華網協多年來工作計畫、潛優計畫、國際交流計畫,都疑有多領補助及逃漏稅等情事,情況相當嚴重,不知道中華網協究竟還有多少未爆彈?」
網協代理祕書長王凌華則表示,體育署訂定教練的月薪只有4萬5千元,根本找不到教練願意教球,「中華網協只能自己籌款(招收自費選手)補足差額。」但鄭正鈐質疑,體育署明明已經全額補助國家訓練站逾1千萬元經費,而且實際僅用掉300多萬元,為何還需要自籌款項?王凌華對此表示:「剩餘的補助款就交還給體育署。」
體育署訓練競賽輔導科科長謝奇穎表示,體育署針對網球菁英的補助經費有限,在網協沒有動用到國家訓練站經費的前提下,網協自行對外收費招生是「樂見其成」,但網協最好能有具體而完備的計畫來做這件事情(收費招生)。
至於立委鄭正鈐所指有不同預算版本的情形?謝奇穎則解釋「國家訓練站才剛草創,難免會有些不足之處」。但去年結算使用的經費是300多萬沒錯,體育署預支多出來的部份,網協也必須返還。另有關劉虹蘭帶非潛優身分的女兒去國家訓練站打球一事,劉虹蘭透過網協秘書表示因近日業務繁忙,無法接受訪問,本刊至其臉書留言提問,但截稿前仍未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