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舊愛啪到瘀青!自豪被虐證據嬌喊「被強X」 隔天下體癢爆:潤滑液過期
編輯:陳頡 | 2020-08-22 16:04
(示意圖/pixbay)
中部1名男子小志(化名)和人妻莎莎(化名)曾是男女朋友,後來女方另嫁他人,不料雙方仍藕斷絲連、暗通款曲,氣得老公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和人妻發生性行為,但法官發現2人曾一起購買潤滑液,且完事後莎莎私處發炎,還曾傳訊詢問前男友是否過期,因此判處小志須賠償人夫4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小志和莎莎分手後,明知對方是有配偶之人,卻因舊情未了互有聯繫,更在女方身體不適時,傳訊給人夫說「我不知道怎麼開這個口,我不知道你會怎樣。我想拜託你,今晚讓我照顧沙沙,讓我陪在她身邊,盡力照顧,讓她趕快復原」,讓男方深感羞辱,當下便警告妻子勿再和前男友有所往來。
沒想到,莎莎未聽從丈夫勸告,仍私下和小志暗通款曲,還互傳充滿性暗示之露骨訊息,包括「你陪我睡,我會被強姦」、「瘀青了…被你虐待的證據」、「妳穿的很性感我很喜歡」、「在床上等你」、「不能穿衣服喔」等語,甚至在2018年9月間一起到藥妝店購買「超快感蘆薈潤滑液」,並返回住處激戰。
紙終究包不住火,莎莎和前男友大戰完後,突然感覺私密處搔癢,遂傳訊詢問被告「你可不可以幫我確認一下我們用的潤滑液有沒有期限啊?我以前都沒有這樣過,我實在想不出來為什麼會感染」,之後前往婦產科看診,隨即被丈夫發現她在服用陰道發炎藥物,經質問後才坦承自己出軌小志,雙方多次發生關係。
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明知莎莎已婚,卻互相傳送涉及性事、生理接觸之親密訊息內容,還進一步發生性關係,甚至許諾要娶對方為妻,並談論結婚事宜、購買鑽戒、共同賞屋,嚴重侵害人夫婚姻之圓滿及幸福,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程度,情節重大,考量雙方智識程度、收入等情狀後,判小志須賠償4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