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引擎蓋阻止妻與小王幽會 丈夫苦撐11公里後遭甩飛落地身亡
編輯:廖梓翔 | 2020-08-27 10:53
謝姓男子為了阻止外遇妻的離去,趴在引擎蓋上阻止,最終還是體力不支被甩到車下身亡。(示意圖/pixbay)
桃園一對結婚20年的夫妻,張姓妻子多次外遇,並與潘姓男友同居,謝姓丈夫為了阻止妻子與小王離去,竟趴在汽車引擎蓋上阻止,沒想到潘姓男子竟然指使同車駕駛加速離去,中間甚至不斷蛇行,最後行使10.9公里後,謝姓丈夫因體力不支重摔,最後送醫不治。最後檢方依殺人罪判處潘姓男子13年、蔡姓男子13年2月的刑期。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9年2月2日,農曆過年期間,謝姓丈夫希望張姓妻子能在小年夜時回家過年,相約好在桃園市觀音區見面。未料,張姓妻子與潘姓男友,以及同車駕駛蔡姓男子一同前往,謝姓丈夫見狀後,便在車外對張姓妻子怒嚇。張姓妻子因為恐懼而不敢下車,謝姓丈夫看到座車有離去的跡象,於是就以肉身趴在引擎蓋上,試圖阻止座車離去。
而潘姓男子見狀,便指使駕駛蔡姓男子加速離去,期間,為了甩掉引擎蓋上的謝姓丈夫,蔡姓男子甚至多次蛇行、甩車。在車上的張姓妻子見到謝姓丈夫有生命危險,數度大喊停車,但潘、蔡二人均不理會。最後車子行使10.9公里後,謝姓丈夫因為體力不支,重摔在地,最後送醫急救,但仍然不幸於2019年2月6日凌晨,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竭,不幸去世。
檢方依殺人罪對潘、蔡二人提出公訴,法院審理時,兩人辯稱是因為謝姓丈夫跳到車上,感到恐懼才加速離開,表示這僅是「正當防衛」。但一審法官認為,高速且危險駕駛的狀況下,隨時有可能導致謝姓丈夫被甩到車下,此行為早已超過正當防衛範疇。且潘、蔡二人並未與謝姓丈夫的家屬達成和解,所以,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蔡姓男子13年2個月、潘姓男子13年。後經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為一審的量刑與用法均無誤,於是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