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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找礁溪副分局長「幫忙」 縱放人犯害自己丟官
記者:李明軒 | 2020-08-27 17:31
前礁溪分局副分局長賴銘鴻因涉縱放人犯遭起訴,今被懲處調職。(圖/翻攝礁溪分局官網)
宜蘭縣1名莊姓男子因涉酒駕、妨害公務遭警逮捕,莊男家屬找地方議員關說,請託時任礁溪警分局副分局長賴銘鴻幫忙,賴竟指示2位處理警員把莊男放了。該案遭人秘密向檢調舉發後,今宜蘭地檢署偵結,依《縱放人犯》罪嫌將賴等3位警職人員全起訴。宜蘭縣警局表示,今早已發布懲處,將賴改調非主管職的內勤秘書。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3日晚間7時許,莊男酒後騎車遇到警方攔查,他竟逆向逃逸,但閃躲間卻撞到警車及路旁其他車輛,人車倒地下被捕,酒測後達0.15毫克,被警方依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帶回派出所。
莊男父親得知此事後,找來當地1名蔡姓議員到派出所「關切」,蔡也致電礁溪分局副分局長賴銘鴻請求幫忙。賴聽完整起事件後,認為莊男並非蓄意衝撞警車,不構成妨害公務罪嫌,且其酒測值僅0.15,未達0.25,可以「行政罰」開單處理就好,2件事全不需移送地檢署,要求2位處理警員釋放莊男。
有知情者看不下去,取得派出所監視器畫面及其他相關資料後,向檢方及宜蘭調查站檢舉,全案才因此曝光。檢方調查時,賴及2位警員均未承認縱放,但檢察官調閱警方勤務指揮中心通話紀錄、監視器、警員秘錄器甚至相關人的LINE對話記錄等,認定莊男確實受了賴指示,因而獲得縱放,將賴及2位警員全起訴。
對此,宜蘭縣警局表示,對於檢方起訴賴等3人的結果「尊重」外,今上午也已召開人評會,除將賴銘鴻調任警局非主管職的秘書外,涉案員警也依規定追究懲處責任,並重申所屬單位處理各類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如有違失必不護短、嚴懲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