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翁4度性侵女看護!張嘴猛親「聞看看」脫褲硬上 噁辯「幫她發洩」下場出爐
編輯:網編組 | 2020-09-09 17:43
老翁性侵女看護遭判賠百萬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1名80歲的鄭姓老翁雖然年事已高,卻仍性致勃勃,竟趁著家人不在時,多次對菲律賓籍女看護小敏(化名)猥褻,甚至強行硬上得逞。鄭翁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我知道年輕人會有需要,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法院審理後,一、二審皆判處5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被告須賠12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鄭翁於2018年1月間請兒子聘雇小敏到家中照顧妻子,誰知短短1個月過後,他就趁著發放紅包時,故意碰觸女方胸部猥褻,還曾噁稱「我聞看看」,對她熊抱、強吻,甚至撫摸下體,連續3次強制猥褻得逞;同年5月間,鄭翁按捺不住慾火,竟直接將小敏推倒,隨即以手指、下體性侵得逞。
由於先前多次遭亂摸,小敏早已有所警惕,平時都會隨身攜帶手機,以便及時蒐證,不料最後仍難逃鄭翁魔爪,讓她既羞憤又委屈,決定拿著沾有男方精液的衛生紙報警。老翁到案後否認性侵,強調自己把小敏當女兒看待,睡覺前都會親親抱抱,甚至辯稱「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
法官勘驗醫院驗傷報告後,發現小敏當天外陰部紅腫,處女膜也有撕裂傷,且證物衛生紙確實驗出鄭翁及被害人的染色體,顯示雙方生殖器確有摩擦接觸之事實存在,加上小敏接受偵詢時不斷哭泣,甚至數度激動到無法言語,因此認定被告猥褻、性侵行為屬實,一、二審皆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全案上訴最高院中。
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審酌,鄭翁和被害人為雇傭關係,明知對方為了貼補家用而離鄉背井,竟為滿足自身性慾,強行對小敏為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犯行,且犯後仍不斷狡辯,甚至企圖羞辱女看護,讓女方備受委屈,心態可議,因此判處鄭男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2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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