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牌控女友「以婚姻為誘餌詐騙」!男怒要求退還40萬贈與費
編輯:王德蓉 | 2020-09-12 15:02
(圖/翻攝南國今報)
一名來自中國上海的余姓男子9日在南寧市某社區,舉著「以婚姻為誘餌詐騙」為標題的牌子,指控已婚韋姓女子的行為,並要求她將雙方認識近一年來的部分「贈與費」退還。原本雙方經轄區派出所調解已達成協議,韋女同意「有條件」將人民幣9.5萬元(約新台幣40萬元)退還給余男,但要求他必須以同樣方式在社區門口舉牌「致韋某道歉信」後才肯退還,但余男照做後,卻拿不回剩下的4.5萬元贈與費,無奈之下,只能尋求法律途徑。
根據《南國今報》報導,上海一名余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住在南寧市某社區的韋姓女子,2人很快就住在一起,而韋女曾告訴他自己單身,曾有過一個小孩,但余男以為她已離婚,因此也不介意,交往期間透過微信轉帳、現金支付等方式,給了韋女20萬元。
余男表示,自己很常從上海到南寧,和韋女同居,但今年春節前後,他無意間在韋女家中翻到一本結婚證,這才知道韋女一直都未離婚,自此2人開始爭吵不斷。8月21日,徐男再度從上海到南寧,但才住沒幾天就被韋女趕了出去,無奈之下,只能在社區舉著「以婚姻為誘餌詐騙」為標題的牌子,並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但韋女表示,自己從沒騙過余男,從剛開始交往她就告訴對方自己已婚,且交往期間余男給的錢,都是他自願的。雙方經協調,韋女願意退還9.5萬元給余男,第一次先還了5萬,剩下的4.5萬要余男舉牌公開向她道歉後,她才願意歸還。
不過余男表示,他照做了以後,卻被韋女封鎖,甚至還告訴管理員他精神有問題,不要讓他進社區,由於余男離開上海已20天,身上的錢基本上已經花光,只能露宿在社區外的草坪上。對此,韋女表示,余男再次舉牌仍未能消除對她的負面影響,也不放心給完錢後,余男會不會繼續騷擾,因此她決定按照調解書的規定,在期限之前再退回剩下的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