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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女友人嘔吐 男竟拿棉被摀鼻硬上
編輯:王德蓉 | 2019-09-16 18:36
黃姓男子參加友人婚宴,席間與一名相識多年的女子相談甚歡,2人在宴會結束後續攤至PUB。(圖/pixabay)
高雄一名已婚黃姓男子參加友人婚宴,席間與一名相識多年的女子相談甚歡,2人在宴會結束後續攤至PUB,之後黃男見女方喝醉,送她回家,沒想到他竟色慾薰心,不顧女方酒醉嘔吐,性侵得逞,直到老婆狂打電話才匆忙離去,女方醒來後驚覺遭性侵,憤而向男方提告。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與被害女子為舊識,2人在2017年12月17日晚間一同出席友人婚宴,結束後2人先前往高雄市一間飛鏢酒吧,晚間11時左右再續攤至另一間酒吧飲酒談天,後來女方不勝酒力,黃男在隔日凌晨3時將她送回鳳山住處並攙扶她回房。
當時女方已爛醉如泥,甚至嘔吐在床,黃男竟不顧難聞氣味,拿被子摀住鼻子,趁著女方無力反抗性侵得逞,清晨5時許再自行駕車離去。女子醒來後發現下體有異,打電話給黃男詢問事情原委,黃男坦承犯行,女子氣憤不已,報警提告。
黃男在庭上辯稱,因女子嘔吐,他拿棉被蓋住鼻子,並問她「可不可以做」,女方同意才發生關係。但被害女子表示,自己和對方並非男女朋友,不可能答應他發生關係。調閱2人LINE對話紀錄,黃男曾傳訊道歉,「說在(再)多對不起也彌補不了對妳的傷害,妳說的對,從頭到尾你也沒有答應。」
對此,法官不採信黃男說詞,並認為若女子出於自願和黃男發生性行為,黃男事後也應幫忙清理床上嘔吐物,而非洩慾後就自行離去。黃男再辯稱是接到老婆電話,連忙趕回家,但法官仍依趁機性交罪,判處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