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遭小學同學酒駕撞死...譚松韻曝「兇手從未表示歉意」!判決出爐網傻眼
編輯:王德蓉 | 2020-09-19 14:20
(圖/翻攝譚松韻、以家人之名微博)
中國演員譚松韻在超夯陸劇《以家人之名》中飾演從小喪母的女主角李尖尖,戲外她也面臨喪母之痛,她的媽媽在2018年遭男子酒駕撞死,而這名男子還是譚松韻的小學同學。本案19日一審判處兇手馬明弘有期徒刑6年。
綜合陸媒報導,2018年12月31日20時許,馬明弘與友人一起在敘永城區某KTV唱歌、喝酒。23時許,馬明弘與友人又前往吃宵夜、喝酒。結束後,馬明弘酒後駕車離去,23時50分許,車輛行駛至敘永鎮中環路與西大街交叉路口時,從後面撞上道路右側同向行走的被害人黃某、楊某、陳某後逃逸,躲藏到友人家中。事故發生後,現場路人隨即撥打120、110,三名被害人被送醫救治。
2019年1月2日9時許,馬明弘在其家屬規勸、陪同下,到敘永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投案,並供述了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同月23日,被害人黃某因搶救無效死亡。本次事故致被害人黃某死亡、楊某重傷、陳某輕傷。經敘永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被告人馬明弘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據悉,死者就是演員譚松韻的媽媽,而兇手馬明弘曾是譚松韻的小學同學,先前譚松韻曾在庭審上表示,案發後一年多以來,從未接到肇事人對家屬表示出任何的歉意。
譚松韻母親被撞身亡案19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馬明弘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車輛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傷,並負事故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馬明弘酒後駕駛機動車並在肇事後逃逸,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馬明弘具有自首情節,但鑑於其肇事後逃逸,未履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的法定義務,1月2日才到偵查機關投案,致使偵查機關不能檢測其肇事時的乙醇含量,到案後對有關細節的供述與客觀事實不符,悔罪態度較差,應從嚴把握從輕尺度;事故發生後,其未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具有犯罪前科,應酌情從重處罰。五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因此而遭受的物質損失,被告人馬明弘應予賠償。被告人馬明弘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賠償幾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135萬餘元。此前譚松韻表示賠償將全部捐出。
對此,許多網友認為判決太輕,紛紛留言「才六年???一個生命就沒了才六年?」、「尊重法院判決,不過個人覺得懲罰力度輕了。」、「肇事人那麼囂張,藐視法律,結果就判6年」;但也有網友解釋「肇事逃逸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因為逃逸而致人死亡的要判七年以上,如果肇事當場就死人的像這種只能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畢竟刑法定義肇事罪是過失犯罪,判不了太重。憤怒歸憤怒,但還是得照刑法規定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