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直播主約面交 男子強壓喊「不要進去就好」下場曝光
記者:中國時報吳建輝 | 2020-09-24 07:58
法官審理,江男有2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不佳,造成告訴人身心極大傷害,實不宜輕縱,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中國時報吳建輝攝)
彰化一名34歲江姓男子,長期關注臉書上某女拍賣直播主,某日下標商品後到直播主家面交,見直播主獨自在家,竟色欲熏心起歹念,將直播主壓倒在床上,親吻撫摸猥褻,事後直播主憤而提告,近日判決出爐,法官審理,江男有2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不佳,造成告訴人身心極大傷害,實不宜輕縱,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江男去年8月24日凌晨,在直播主家試完衣服後,表示距離上班還有時間一段時間,便留下幫忙整理衣物,後來假借關心直播主手上傷勢,慢慢靠近,隨後趁勢將其撲倒,還表示「相信我,我不會傷害你的,沒關係,不要進去就好」。
江男將直播主的手壓在頭頂,開始撫摸親吻直播主的臉頰、嘴唇、胸部等,還脫下自己與直播主褲子,露出生殖器,過程中直播主不斷反抗,還柔性勸說,江南討價還價,要求直播主幫她「弄出來就好」,所幸最後直播主掙脫,才未被性侵得逞。
判決書說,男子遭逮後承認有到直播主家中購買衣物,有親吻臉頰、撫摸胸部等,對方雖有嚇到,但沒有反抗,碰觸胸部時她說不行,便離開現場,否認有強壓床上脫褲,事後該直播主訊息詢問江男為何有如此行為,是否喜歡她,為何要這樣做,江男則回,「如果妳討厭我沒關係,妳封鎖我」,「你想要我回答什麼」。
法官審酌,被告強行親吻被害人,嘴唇、胸部及身體,用手觸摸胸部、下體,脫下被害人短褲、內褲,還脫下自身褲子露出生殖器猥褻,以暴力壓制,違反被害人之意願,屬於強暴行為,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悔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協議,判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