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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指部中校盜賣1500片口罩 獲利8千元貪汙起訴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利用監督工廠機會涉嫌偷盜1500片口罩並售賣圖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涉嫌利用督導新北市一家「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口罩機會,找上士張政陽搬貨,2天內偷走片口罩1500片,事後將其中1千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獲利8000元,案經國防部接獲檢舉調查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李中校、另依《刑法》贓物罪嫌起訴張上士。

由於張、李均在押,北檢今天(28日)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李始終否認犯行,而張則認罪,張並當庭向檢察官哭訴,他只是單純幫李搬貨,沒有分到口罩,更不知道這樣是犯下重罪,他十分後悔。

檢方起訴指出,後指部中校李志交今年2月被調派至新北市某工廠負責督導生產外科、醫用口罩時,涉嫌指示上士張政陽搬運口罩,分別於2月23日、24日2天,共偷走1500片的醫療用口罩。李事後將其中1000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8000元,另500片口罩下落不明。

檢方查出,有軍方人士表示,李在單位內原本就是問題人物,早在陸軍時就是因為債務問題叢生,才被調往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未料又因為在營外私自兼差遭受處分,被調往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但是似乎仍有個人債務問題未解決,多次遭到單位關切。

國防部後指部接獲檢舉後,8月1日已先將李暫調苗栗地區擔任科長,同時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協助檢調單位清查實際口罩被偷數量以及去向。檢調8月11日約談李、張2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李、張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最輕可處10年徒刑。但因李的犯罪所得不到5萬元,依法可以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