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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好友闖家中逼拍母女裸照 起色心揉胸企圖性侵
編輯:林翊涵 | 2019-09-18 18:44
被多年好友逼拍裸照,猥褻全身後還企圖性侵。(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新北一名丁姓工廠老闆,因公司周轉不靈,便把歪腦筋動在朋友身上,夥同自家員工闖入認識10年的異性好友小倩(化名)家中,不但搜括所有財物,並強迫母女脫光拍裸照,丁男還因此起了色心,藉機狂揉小倩胸部並摸遍全身,企圖性侵。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丁男在2018年11月時,曾向小倩借家中的鑰匙,並偷偷複製一把,接著用10000元收買員工范男,兩人持刀闖進小倩家中,用毛毯蓋住她的頭部,再拿繩索將她綑綁,丁男用小倩手機拐騙其女兒返家,以同樣手法將女兒綑綁壓制。
范男綑綁完2人後便離去,留下丁男在家中,他先是拿水果刀在小倩身上比劃,逼她說出提款卡的密碼,還把屋內的6500元現金搜刮走,隨後扯下母女的衣褲,拍下2人的裸照,小倩擔心女兒受到傷害,還苦苦央求丁男「拍我就好」。
孰料丁男拍完裸照後,竟起了獸心,開始狂摸小倩的胸部及全身,一路摸到下體後,還企圖性侵小倩,她隨即向丁男喊話:「你要有道義,錢拿了就走,不要傷害我。」丁男才就此罷手離開,隨後母女倆也馬上報警並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丁男不但綁架小倩母女,還逼迫兩人拍下裸照,甚至對其猥褻,讓母女身心飽受折磨,因此依強制猥褻及強盜罪,合併判刑10年9個月徒刑,范男則被判刑5個月徒刑,且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儘管丁男不斷否認,並強調自己並沒有猥褻小倩,但一審法官仍不予採信。丁男後來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他脅迫、壓制小倩的行為罪證確鑿,且否認猥褻一說也只有丁男的單一指述,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