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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浪費青春、念經不為母親!逆子弒母最新精神評估出爐 差點讓兇手自由

梁姓男子前年砍殺母親37刀還砍下頭顱卻獲判無罪,最高法院罕見11天審結火速撤銷。因梁另案服刑13日將出獄,再加上檢方也聲請羈押,法官近日將訊問後決定是否羈押。(圖/報系資料照片)

2018年10月17日晚間,桃園爆出逆子弒母的人倫悲劇,34歲梁姓男子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梁男憤怒之下持刀追砍母親,重砍母親頭部10刀、雙臂胸腹27刀,母親因此當場慘死。但高等法院卻於8月20日判決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梁男是否需要治療。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

在一審期間,梁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對於犯下弒母的罪刑,竟然表示「覺得荒唐」、「有點白痴」,甚至說如果讓人發現這件事情,他就得浪費青春坐牢。於是法院認為梁男毫無悔意,且他曾加入詐騙集團遭判刑1年1個月,理應加重刑責,但依據精神鑑定結果與其他證據,梁男由於長期吸毒導致精神狀況有問題,依法可以減刑,再加上家人求情希望不要判處死刑,於是判他無期徒刑。

梁男後來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期間,梁男辯稱當時正在吸毒喝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並說案發後都有念佛經2至3小時,但此舉並非是為了母親,而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平靜。二審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陳玉雲綜合判斷後,認定當時應該是毒品效力發揮最大的時刻,梁男因為毒品效力喪失行為能力,認定「當時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真的,於是在8月20日改判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是否需要梁男接受強制治療。

但在衛生局評估過後,卻發現梁男經過評估後,發現梁男完全沒有心神喪失或異常的問題,依法要直接放人。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而在這段時間,檢察官重新送狀上訴,最高法院也在短短11日內作出判決,要求撤回無罪判決,該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而檢方也希望以此為由,依照一審判決的無期徒刑,繼續羈押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