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台南3狼輪姦!嫌犯問「強姦的定義」 發文澄清:是她主動
編輯:陳儷文 | 2020-10-08 08:36
(示意圖/123RF)
昨(7日)深夜網路上突然瘋傳一則發文,指控台南市3名年輕男子,輪姦一名未成年少女;少女被家人帶去報警,3惡狼還叫人圍住警局、嗆聲。3名男子的臉書帳號被肉搜後關閉,但在這之前其中1人發文辯解,問網友「強姦的定義」,還說是少女「主動和我們有肢體上的接觸」。
爆料內容指出,少女是和友到KTV唱歌、喝酒,想回家卻遭到台南市中西區一間檳榔攤的3名惡狼擄上車載回家,最後慘遭輪姦。少女返家後被家人帶到警局報案,但3惡狼卻找人包圍警局嗆聲,完全沒把警察放在眼裡。
據《爆料公社》截圖,其中1名男子卻以當事人身分,提出完全不一樣的說詞,表示當天在KTV包廂就已經和少女一起喝酒,當時少女還主動和他們有肢體上的接觸,還叫男子載她到永大夜市牽車,「並不是我們強行帶她走!」
男子表示,少女到了目的地又改口,「沒辦法騎車,叫我服她上去休息」、「我不知道你們說的強姦的定義是!?」他還寫下「我們也是人,因為女方先跟我肢體接觸」。不過對於爆料內容稱3人一起輪姦少女,他也辯解「1個友人已經在沙發上睡覺」,並稱那些內容是造謠。他表示,女方事後說要報警,自己和朋友都很配合,就連先行離開的友人都回到事發地點協助調查。
據《自由時報》報導,已經沒有父母的少女7月曾與另外2女子發生糾紛、被毆打,打人女子的弟弟和惡狼是同一個台南在地的角頭組織;少女當時被他們打完之後,3惡狼說她「身體髒了」便將她帶去洗澡、輪姦。最初爆料者是一名已過世角頭的遺孀,有知情者感嘆現在台南這些人已經沒有傳統的兄弟觀念。
據《ETtoday》報導,被指輪姦的第2名男子也出面為自己澄清,表示女子被毆打和自己無關,也沒找人包圍警局、嗆聲,「警察都不會出來趕嗎?」這2名男子提出女子當天LINE對話截圖,「酒醉的人能回覆訊息還叫我們載,由此可見…」不過現在各說各話,不知到底真相如何,還需檢警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