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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車震情婦 法官判兩人共付50萬損害賠償
記者:中國時報程炳璋 | 2020-10-16 20:24
陳怡因婚外情案卸下台南市衛生局長職務,現任奇美醫院心臟科醫師。(圖/擷自奇美醫院網站、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傳真)
前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3年前涉嫌與鄭姓女部屬在車內發生性行為,遭鄭女的曾姓丈夫側錄公布並求償,台南地院16日1審認為陳確有逾越一般社交的不正常行為,宣判兩人需共付曾男50萬元精神賠償金。
陳怡與鄭姓女機要祕書各有家室,他在擔任台南市衛生局長期間與鄭女祕書往來密切,曾男4年前發現鄭妻對他不理不睬而起疑,遂在鄭妻車上裝設竊聽器側錄。
2017年10月間,鄭女開車載送老闆陳怡下班,將車停在快速道路旁便道,車上竊聽器側錄到兩人疑似口交與性交等偷情行為,曾男氣炸提告,狀告陳怡妨害家庭,刑事部分卻因無通姦證據,獲判不起訴。
曾男另提民事損害賠償,求償200萬,並對外公布兩人車內踰矩錄音檔,包括車震時的呻吟聲與對話,瞬間輿論譁然,陳怡否認婚外情,供稱車上呻吟聲是兩人各自手淫,主張竊聽是妨害秘密不合法,不得援用為證據。
台南市衛生局長涉及婚外情,職員支持與反對兩極化,反對派私下稱「那個雙贏的」、支持派則相信陳男能力與清白,陳怡不久黯然下台,轉到奇美醫院擔任心臟科醫師。
台南地院16日民事宣判,法官游育倫認為,被告2人當時應有為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行為,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狀態,判賠原告50萬精神撫慰金,其餘之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陳怡透過奇美醫院回應,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其餘未便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