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網有鬼1/「屋主自售」釣省錢民眾 保障交易2項費用省不得
記者:林榮芳 | 2020-10-18 12:00
房仲網刊登物件有些為屋主自售,甚至會清楚載明無須仲介服務費吸引民眾參考,當買賣時務必要找熟識的地政士和進行履約保證,以保障交易過程順利。(本圖為示意圖)(圖/擷取自591房屋交易網)
房仲網上常見「屋主自售,仲介勿擾」,想省下房仲服務費,找「屋主自售」物件準沒錯,不過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卻提醒,小心誤入陷阱。「不用仲介費固然很划算,但是在沒有房仲SOP的服務流程把關下,民眾可能承擔更高的購屋風險。」
屋主在買賣平台上付費刊登出售資訊,清楚表明不希望仲介打擾,其實也是暗示購屋人,可省去房仲抽佣的購屋成本。張旭嵐表示,有些刊登者自稱屋主,但不見得真的是房屋所有權人,可能只是委託人、代理人、親屬或某種關係具有鑰匙,屋主身分真假難辨,若是碰上有心人,在沒有專業人士把關的情況下,很可能因此掉入詐騙陷阱中。無論其身分為何,當正式出價進行買賣交易時,務必要找合法地政士並要求履約保證,以避免支付價金後,賣方捲款潛逃,拿不到房子。
「有省錢心態的民眾,一定會想在交易流程中盡可能節省開銷,但往往因此忽略安全性,代書費、履保費千萬省不得。」張旭嵐進一步說明,買賣是動輒上千萬的交易,即便賣方稱有認識的代書能服務,買方也一定要找一位認識、信任的代書把關,共同協助簽約和辦理後續過戶等事宜,且務必啟動履保機制。
第一建經總經理謝萬雄表示,所謂的「價金履約保證」就是買方支付價金給賣方,所有款項在交屋前都必須先存放在信託專戶裡,等到交屋當天完成所有手續後,再由建經公司依買賣雙方指示,將價金匯入賣方的帳戶,以保障雙方能銀貨兩訖,避免買方支付價金後,賣方捲款潛逃,或是賣方沒有拿到款項,房子卻被代書過戶給買方。
而履保費僅成交總價的萬分之6,買賣雙方各付一半,以總價1000萬元的物件來說,買賣雙方只要各付3000元,比起承擔損失百萬自備款的風險來的划算許多。張旭嵐提醒,透過仲介服務是標準SOP為買賣雙方把關交易流程,民眾若選擇自行買賣,專業性風險控管的費用絕不能少,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