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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變形1/只多一個車頭小貨車變大貨車 交通部突襲數十行業傻眼

為解決3.5噸小貨車常因超載被取締的長年民怨,交通部修法提升載重量,連帶限制原未規範的車體長度,引發駕駛反彈。(圖/翻攝畫面)

9月15日中秋節前夕,交通部前集結上百名小貨車自營業者,抗議新修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漠視車體結構安全性和舒適性,將小貨車定義限縮在車體全長「6米以下」,影響所及涵蓋載運農產、家具和廣告招牌等數十種產業,未來這群「小老闆」的行車路權更將受到限制。

從事水果載運的駕駛陳明賢,運送範圍涵蓋北台灣,十月四日凌晨,他從宜蘭家中出發,將山上的農產送到台中市,來回需耗費超過六個小時,一整天的時間幾乎都在車上度過,貨車可以說是他的辦公室和「第二個家」,因此在安全及舒適性的考量下,他寧可多花十萬元購入歐系小貨車。

陳明賢說,依照現行法規,只要有一般小客車駕照,就可以駕駛小貨車,然而,新法規認定車長超過六米就屬於大貨車,他只有一般小客車駕照,未來無法駕駛現在的「小貨車」上路,就算考上大貨車駕照,稅金也隨之增加,連帶影響運輸成本,讓他感到相當無奈。

不少駕駛認為,歐系貨車的駕駛艙比日系貨車(圖)大,在事故發生時有更多緩衝空間,人不至於卡在車內。(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挖土機零件業者魏佳諄,經營生意超過三十年,本刊記者造訪他的工廠,只見裡面擺設各式製造機械、沖壓設備與輸送帶,機具運作聲相當響亮,他提高聲量說,因為自己從事機械生產,所以十分重視安全,「考量這台小貨車有通過多項防撞測試,比較安全;加上載運的零件都在二噸內,小貨車南北往來很方便,但是修法後,被定義為大貨車,未來若要到新北市五股,不能行駛禁行大貨車的五楊高架道路,對我們影響很大。」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貨車分級管理自去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九月四日,歷經兩次修法,新規定只規範「新登領」、「新購進」的貨車。修法過程中邀集利害關係團體、專家學者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等單位共同商討,依據停車格空間、道路使用安全等考量,訂定六米限制。交通部仍願意與各界溝通,十月底將第三度舉行協調會,盼協助經銷商、新駕駛人解決領牌使用及路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