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她離婚又花費430萬!男子出軌空姐 被小王戴綠帽遭毀婚
編輯:廖梓翔 | 2020-10-17 09:36
大陸一名男子雖然已婚,但認識一名空姐後展開瘋狂追求,甚至與元配離婚,沒想到要與空姐結婚時,卻遭到悔婚。(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名男子沈楊(化名),雖然結婚了,但卻與一名空姐小芳(化名)發生婚外情關係,沈楊為了小芳,不僅豪擲人民幣近百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30萬元)追求,甚至與元配離婚,沒想到沈楊先是發現小芳與同事也有不正當關係,後來在談妥婚禮後,沈楊又遭到小芳悔婚,現在沈楊希望小芳返還追求中的花費,共計人民幣70萬元。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指出 ,沈楊在2019年初結識了擔任空姐的小芳,雖然沈楊已經是人夫,但沈楊對小芳解釋,自己與元配屬於創業夥伴兼同事關係,兩人之間並無感情,面對體貼入微又出手闊綽的沈楊,小芳選擇了無視。
交往期間,面對小芳的需求,從點早餐、外賣、請她同事吃下午茶、給家人買機票,甚至是購買包包、手錶等奢侈品,沈楊無不答應。在今年8月,在元配的要求下,沈楊離婚了。沈楊原以為可以與小芳順利的發展,但卻在這段時間,發現小芳的行為模式開始變得奇怪,不僅行蹤不明、打電話不接,甚至多次倉卒掛斷視訊。後來沈楊才知道,小芳原來與同事也有不正當的關係。
後來小芳的母親找到沈楊,希望兩人能放下過去的一切、順利得結婚。沈楊答應後,沒想到小芳突然悔婚,指稱自己無法面對即將到來的婚姻生活,再加上沈楊育有一子,如此狀態遭到小芳同事的強烈反對,於是小芳決定悔婚。
面對小芳的解釋,沈楊表示,自身的狀態在交往過程中毫無隱瞞,相處過程中也多次提及結婚的事情,「我也是抱著這樣的目的,才會對你這麼好,不然誰會談個戀愛花費百萬?」最後,沈楊要求小芳退回交往時期的花費人民幣70萬元,但小芳並未接受。
當地律師受訪時表示,沈楊在婚姻期間內給小芳的贈禮花費,可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三條,以違背公序良俗為由,由「夫妻」共同起訴要回。而沈楊離婚後對小芳得花費,日常吃飯花銷屬於禮尚往來、無須返還。但如買房、買車、買包等大筆消費,實質上是「附加結婚條件的贈與」,若因戀愛失敗而分手的,受贈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則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贈與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