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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路邊自盡!法官:「指定駕駛」要負責 判賠30萬
編輯:陳儷文 | 2020-10-20 07:13
聚餐喝酒示意圖。(圖/Pixabay)
廣東省一名李姓男子和友人聚餐,結束後送喝醉的黃姓友人回家,沒想到黃男沒有直接開門回家,而是選擇自殺身亡。李男因此事被黃男家屬提告,法官認為他需要負擔責任,判他要賠償人民幣7萬元(約台幣30萬元)。
據《北晚新視覺》報導,事件發生在今年8月21日,李男和黃男、另三名友人聚會,就只有李男沒喝酒,所以他開車送黃男回家。李男表示,黃男當天雖然有喝酒,但坐在副駕駛座時意識清醒,下車還對自己揮手表示可以自己走路回家。
黃男下車處離他的工廠約有100公尺,他當天晚間9時許曾打電話給妻子,但不肯說自己在哪,還發飆表示再問就要摔手機,最後說了一句:「勒死我了!」就結束通話。黃妻和黃男哥哥馬上出門尋人,但都沒有找到黃男。
隔天上午7時許,黃妻看到路邊有醫護人員在執行急救,才發現躺在路邊的是自己的老公!但是急救無效,黃男確認死亡。警方釐清案情,認為黃男使用鐵鍊自殺,排除他殺可能。
黃妻事後一狀將開車送人的李男告上法院,「跟他一起喝酒了,你沒有護送到家,那就是有責任!」法官認為李男沒有查證黃男的地址就在偏僻小路讓他下車,還放任他自己回家、也不通知黃妻一聲。法官表示,如果李男盡到了安全護送義務,黃男根本不會死,所以判他需負擔5%的責任,賠償人民幣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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