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通175秒電話就被起訴 涉貪立委陳超明哽咽喊冤「無辜、無奈到了極點」
記者:中國時報黃捷 | 2020-10-23 17:27
台北地院23日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開庭,提訊羈押中的立委陳超明(見圖)到庭釐清案情 。(圖/趙雙傑攝)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今傳喚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出庭,陳仍堅持自己無罪,稱徐永明親自參加公聽會,可以交保,他只是打了一通175秒的電話,卻被羈押禁見,覺得莫名其妙;他願意接受司法最嚴厲的檢視,但請還他一個公平的司法。話講到此,他一度激動哽咽,說自己無辜、無奈到了極點。
陳超明表示,他在監獄關呆了,有瞬間短暫的失憶,直到檢方起訴後,他在看守所把所有卷證當成聖經、佛經看了好幾遍,逐字推敲後,仍不知道為何會因為1通電話被起訴貪汙。依證據顯示,他不認識李恆隆、翁華利、郭克銘,從未指示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參與SOGO案。
陳超明說,收賄應該是偷偷摸摸,政治獻金是公開捐贈,要陳報給政府的,他第一次被調查局約談時,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案發時間在去年選舉期間,很忙,去年12月18日公聽會當天,剛好是選舉號次抽籤,以及重要造勢的日子,梁已明確告知無法出席,最後只請託他打電話給經濟部,「你們認為的大事,我認為只是小事」,這樣就叫施壓,「我覺得莫名其妙」。
陳強調,他是立院真正「辦事不拿錢」的立委,否則在國民黨最艱難的時刻,他哪能屢戰屢勝?在立院占有一席之地?他從政30年,請法官、檢察官到苗栗去問、去看、去聽,他從不開口要政治獻金,是真心服務、解決民困、為地方發展,拿了10多億給地方,從不貪1毛錢,才能被選民認同、肯定,他的政治獻金在立院排名第5,也是看新聞才知道。
陳的律師辯護說,陳唯一的行為就是打電話,但陳與經濟部長沈榮津有私交,且他是經濟召委,兩人本來就經常聯絡;梁文一私下向郭克銘收50萬元,陳並不知情;梁將公聽會的通知書蓋章轉發經濟部,就是一般立院公文、民眾陳情案的處理程序。
律師並指,打電話與100萬元出現的時間相隔25天,難認有關聯;陳若要收賄,應該會怕人知道,不可能用政治獻金,透明、要申報還開收據,不然日後有人捐了政治獻金,然後再來檢舉收賄,豈不人人自危?陳超明才是本案的受害者。
檢察官反擊,陳超明也應該派人去地方打聽,自己的名聲是好還是臭?真的辦事不收錢?還是打著召委名號拿錢辦事?本案5名立委犯罪事實不同,唯一相同點在於,郭克銘穿梭在各個立委辦公室主任中。梁文一與郭達成行收賄合意後,梁再傳達給陳,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檢方是依據監聽譯文、證人證詞等證據還原真相,陳不應與梁切割關係。
檢方起訴指出,郭克銘2019年10月與梁文一會面,提議以「政治獻金」包裝行賄,盼贊助200萬元換取SOGO案公聽會,陳拒絕後,郭改由東吳大學與徐永明合辦公聽會,陳同意列名,童年12月16日並親自致電沈榮津,沈未接,改打給魏姓國會聯絡人要經濟部「賣個面子」,施壓經濟部指派人員出席公聽會,郭於今年1月8日支付100萬元政治獻金,另還給梁50萬元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