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採購法遭判刑!高市客委會主委陳志勇請辭 成陳其邁小內閣第一人
編輯:網編組 | 2020-10-23 22:03
高市客委會主委陳志勇請辭獲准。(圖/翻攝自高市客委會官網)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李雅靜今(23日)在臉書爆料,指現任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委陳志勇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今年6月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不料他卻仍被任命為市府客委會主委,掌握6000多萬預算。對此,陳志勇稍早發出聲明請辭,強調他沒向市長陳其邁報告此事,造成市府團隊困擾,自己深感抱歉。
「主委遭判刑、市長識人不明!」李雅靜今日在臉書表示,「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陳志勇主委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6月19日刑事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也就是說,掌握6千多萬政府預算的陳主委,目前仍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正在緩刑中。」
李雅靜進一步指出,陳其邁今年8月15日當選高雄市長,並於同月24日率領各局處首長正式就職,「也就是說,陳志勇主委在就任前即遭刑事判決。請問邁市長,您在徵詢陳主委之前知情嗎?」她痛批,陳其邁用人草率,連基本的徵信都沒做,就直接任用陳志勇擔任市府一級單位主管,「這樣的市府團隊能讓市民安心嗎?」
對此,陳志勇今晚發出聲明,指「當初確實是由本人基於真正投標之意思,以本人擔任負責人之易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參與投標,該案之標單、押標金,均是本人親自填寫、準備,並且親自前往高醫辦理投標,嗣後易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此案,因本人業務繁忙,履約事宜偶有委請當時承辦高醫遠距健康照護服務辦公室的朋友協助辦理,然此不應影響本人投標之初之真意,本人並無容許借用本人名義投標之情事。」
陳志勇強調,「該案件自遭人惡意檢舉後,調查站、地檢署之調查、偵查程序即耗費數年,已身心俱疲,本人不願再耗費司法資源,故而同意協商方式終結此案,是以,本件判決實際上並未經過法院詳細探究、認定,僅是本人為求儘速終結案件所為之妥協,本人確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故意及犯行。」
陳志勇提到,雖然他仍在緩刑期間,但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未限制受緩刑宣告者擔任為公務人員;他也坦言,自己確實沒主動向陳其邁報告此事,「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深表歉意,為避免模糊市政焦點,本人已向市長口頭請辭。」據悉,陳志勇請辭已獲准,其職務將由主任秘書陳華英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