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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謊報有人搶銀行 警到場發現是唬爛將他法辦
記者:中國時報陳志賢 | 2020-10-25 11:51
台北地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賴姓男子撥打110報警謊報遭搶,當警方獲報趕到後,賴男竟著當員警面前,再撥打110謊稱東西被偷、有人搶銀行,員警將賴帶回訊問,發現賴身上藏有1把折疊刀,警訊後依《社維法》將賴移送裁罰,法官共裁罰賴4000元。
警方調查,賴男10月5日上午11時52分,以行動電話撥打北市警察局110報案專線,先謊稱在寧安街1號遭人搶奪,中崙派出所員警獲報趕往,起初警方未發現報案人賴男,員警經接獲通報再趕往延吉公園,發現根本沒發生搶案。
但賴竟故意在員警面前,分別於12時6分、12時25分2度撥打110報案專線謊稱遭竊盜、有人搶銀行,員警將賴帶回訊問,查獲賴身上有折疊刀1把。賴坦承打110報案2、3次、折疊刀是他的。警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法官認為,賴無故持有具殺傷力之刀械,又一再謊報,無端耗費警力資源,依《社維法》「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各裁罰2000元,共裁罰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