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因故意傷害罪入獄4年 出獄僅2個月懷恨再度殺害當年證人
編輯:張羽緹 | 2020-10-29 18:19
王男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4年,出獄後對當年的證人心懷怨恨,再度持刀殺害對方。(示意圖/pixabay)
中國陝西一名王姓男子於2016年7月26日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4年,另一名賈姓女子則曾在此案中出庭指證過王男,沒想到王男刑滿釋放後,卻再度持刀砍殺當年指證他的賈女,導致賈女倒在血泊中當場身亡。
根據陸媒《騰訊網》報導,9月29日下午5時許,陝西漢中洋縣龍亭鎮鎮江村發生一起兇殺案,疑犯王巍陶持刀突然從草叢中衝向46歲女子賈某。持刀一陣亂砍後,賈某倒在血泊中當場身亡。案發近1個月後的10月27日,目擊者回憶當時情景仍心有餘悸。行兇者是賈某的34歲鄰居王巍陶,他曾於2016年因故意傷害罪入獄,此次案發時剛巧是刑滿出獄後2個月。有證據顯示,王巍陶因此前案件庭審時,賈某曾出庭指證他,因此讓他心生怨恨,出獄後決定殺害當年的證人。
賈某的丈夫透露,他們家與王巍陶家僅隔一條道路,相距不到30公尺。案發當天,賈某騎電動摩托車載著70多歲的姑姑準備去田裡幹活。賈某的姑姑說,案發時賈某騎著電動摩托車,她坐在後座,車剛駛離家不到十公尺,路旁的草叢內突然竄出一個人,她認得此人是賈某的鄰居王巍陶,王巍陶先將她拽下車,之後手持一把長刀開始對賈某一陣亂砍,她試圖阻攔卻無法,賈某身中數刀後倒在血泊中。賈某的姑姑受到驚嚇外,並未受傷,隨後有人報警,王巍陶被警方拘捕。
賈某的丈夫說,賈某與王巍陶之間並無瓜葛,唯一可能造成王巍陶行兇的原因,可能與一起故意傷害案有關。判決書顯示,此前的案件發生於2016年7月26日,王巍陶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賈某曾在此案中出庭指證過王巍陶。今年7月25日正是王巍陶刑滿釋放的時間,從王巍陶出獄到9月29日再次行兇,僅隔2個月。
報導指出,在2016年的故意傷害案件中,被害者家屬申請了法律援助。但是一份精神鑑定報告卻成為影響該案走向的重要因素。判決書顯示,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鑑定,王巍陶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16年7月26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最後遭判有期徒刑4年。
賈某丈夫說,7月27日王巍陶出獄回村後,他們也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兩家人也沒有來往,更沒有想到王巍陶會懷恨在心向家人行兇。直到案發後,他們才聽村裡人說,王巍陶曾提到過有關「報復」的說法。賈家人擔憂,「如果案子還像當年那樣(精神病)判刑,我們一家該怎麼辦,他出獄後會不會又報復我們?」10月27日,漢中市洋縣公安局表示,目前王巍陶已被拘留,此案還在偵辦階段,案件詳情暫時無法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