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擄殺女大生辯「失手勒斃」!高大成嗆:早套好招 凶手邪惡目的曝光
編輯:網編組 | 2020-10-31 17:00
梁男涉嫌殺害女僑生,辯稱一時失手才把她勒斃。(圖/翻攝畫面)
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28日遭擄殺,最後被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涉案的梁姓男子供稱,自己當時因企圖性侵未遂,不慎失手勒斃被害人。針對凶嫌說法,法醫高大生不以為然,懷疑他早已和家人及律師「套好招」,才會用「意圖性侵」、「不慎勒斃」等說法逃避殺人重罪,痛批對方根本是「講白賊」。
梁男向警方供稱,他先前曾在附近抓人,但沒成功,所以這次預先準備好麻繩,而自己並不認識鍾姓死者,單純是看她落單,遂用繩索把人拖上車意圖性侵,結果一時失手把對方勒斃,後來他為了掩蓋犯行,原想把屍體棄置在東山,但半路折返,伴屍長達19小時後,才決定將死者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
《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大成直言,梁男的供詞明顯是在「講白賊」,懷疑對方在遭到逮捕前,早已跟家人或律師套好說詞,所以才會說自己是「意圖性侵」、「不慎勒斃」,目的很可能是為了躲避殺人罪,企圖讓法院依傷害致死判刑,因為殺人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但傷害致死最多只判12年徒刑。
高大成說明,一般來說,若是單一位置造成傷害導致被害人死亡,就屬於傷害致死;如果是2處或以上傷害造成死亡,就構成殺人犯意;以本案來看,若梁嫌對鍾姓女大生勒頸又摀嘴,2種暴行皆可能造成女方窒息而死,就算殺人;然而梁男辯稱勒頸是為了把人拖上車,沒想到會讓對方死亡,就成了傷害或過失致死。
至於性侵部分,高大成指出,如果死者是生前遭性侵,通常犯嫌會射精在陰道內,所以要從體內採集DNA;倘若是死後姦屍,因為人在往生後陰道不會收縮,辱屍者難以達到高潮,多數犯人最後都會拔出自瀆,最後體外射精,這時便要檢驗大體上是否有精液反應,不論是哪一種,以現今的採證技術而言,都不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