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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抽查萬聖節商品 36%來路不明標示不全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針對萬聖節商品檢查,標示不全部分占了36%。(圖/桃園市經發局提供)

萬聖節期間,民眾喜歡變裝上街,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對市面上的萬聖節玩具及商品抽查,發現有36%商品標示不全,沒有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經發局呼籲,民眾應該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避免發生爭議時求償無門。

「Treat or trick!」每年萬聖節期間,兒童對口號琅琅上口,幼兒園、學校或家長也都會讓孩子盛裝打扮成可愛模樣。經發局表示,10月起派員到桃園市內連鎖書店、量販店及一般商號抽查萬聖節商品,抽查商品包括各式萬聖節造型面具、髮飾、糖果袋、南瓜燈籠、披風及各種閃光棒共178件,不合格有64件。

主要都是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標示不全,或者沒有標示主要材質或成分,以及未標示商品原產地。經發局指出,因商品標示不全,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或者商品有問題,消費者恐求償無門,呼籲民眾購買萬聖節相關商品時,應該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經發局補充,對於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將依照「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若複查未改正者,可依法處2萬至20萬罰緩,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也提醒販售業者勿以身試法,販售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若民眾有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可以撥打(03)3313360,若有消費爭議事件,也可以撥打1950申訴、諮詢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