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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性侵犯強制治療 憲法法庭今早言詞辯論

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是全台唯一收容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院所。(圖/報系資料照片)

馬國女大生在台遭隨機擄殺案引發關注,社會安全網如何補?司法院大法官受理性侵犯及法官的釋憲聲請,今(3)日將針對強制治療最長期間,及再犯危險顯著降低如何判定?是否應由法院審查等爭點,於憲法法庭開庭辯論。

聲請人之一的盧姓男子,因性侵遭判囚3年5月,服刑期滿因無法通過鑑定,長達8年拘禁在台中監獄附設醫院,他主張強制治療未規定最長時間,有違憲之虞,他手寫釋憲聲請書並寄信向司法院陳情,獲大法官受理。

此外,曾聲請通姦除罪化釋憲,獲司法院大法官認可,作成違憲解釋的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也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問題再次挑戰大法官,他與另名法官潘韋丞及盧等3名性侵犯都聲請,大法官併案審理。

這次憲法辯論,除聲請人出庭,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派代表出庭,另有鑑定人李佳玟、沈勝昂教授及吳建昌醫師等擔任鑑定人,「法庭之友」由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代表出庭。

大法官訂出5項辯論爭點,首先是《刑法》91條之1的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如何判定有再犯之危險、再犯危險顯著降低,及未規定強制治療的最長期間,是否違反憲法人身自由保障及比例原則。

其次,性侵犯異常人格及行為,有無矯正到與常人無異的可能?有無強制治療以外對人身自由侵害較小的替代方式?接受強制治療者,現行法律沒有讓其有法庭陳述意見機會,是否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都將辯論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