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案凶手以證人身分出席冤案重審 談及《殺人回憶》:就是普通電影
編輯:張羽緹 | 2020-11-05 02:00
南韓華城連環殺人案凶嫌李春在(이춘재)。(圖/翻攝自MBC)
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間,發生在南韓京畿道華城郡(現華城市)附近村莊的10起姦殺案曾轟動一時,遲至34年才宣告破案,卻因早過追溯期,而無法在法律上對之進行任何起訴。凶嫌李春在(이춘재)於2日以證人身分現身法庭,承認殺害14人,另外也向被誣陷入獄20年的尹姓青年道歉。
華城連環殺人案由於現今DNA檢驗技術的進步,終於讓真凶李春在現形,案情得以重見天日,綜合《朝鮮日報》、《韓聯社》報導,李春在2日承認1988年13歲女學生遭姦殺一案,是他所犯下。
根據《鏡週刊》報導,李春在於2019年警方稱,會以DNA鑑定結果作為依據重新調查時,他就坦承自己當年所犯下的所有罪行。他於2日站上證人席回答律師的提問,也表達對於不幸服刑了20年的尹姓青年致歉。
尹姓男子今年5月接受《CNN》訪問時,講述1989年受到警方不當對待的經歷,他被戴上手銬在審訊室內3天,期間只獲准吃很少的食物,且未能好好睡覺,每次想入睡時都會被制止,如今50多歲的他稱「那時候就像作夢...... 當你3天無法睡覺,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做什麼,你未能正常地思考。」他小學沒畢業,對法律也毫無概念,結果最後他簽了名、認了罪,從此含冤坐牢20年,直到2009年才獲假釋出獄。而當年抓捕他的警員,在案件後升職。
而李春在表示,於獄中觀看改編犯案過程的電影《殺人回憶》時,覺得「就是一部很普通的電影而已」。李春在被問及犯案動機時,也表示沒有答案,對於家屬事後身心承受極大煎熬也毫不知情、沒有想過。
尹男隨即於2019年11月向法院申請冤案重審,南韓法院今年1月同意重審後,由於檢方與律師都申請李春在以「證人」身分出庭,因李春在的證言被社會高度重視,法院仍開放88個旁聽席的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