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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愛大姊姊遭被打槍 恐怖追求者強押愛慕者山區性侵凌虐
記者:林益民 | 2020-11-10 14:38
新北地院將陳姓男子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1名19歲的陳姓男子追求1名24歲女子未遂,竟夥同友人將該女子自工作的醫院押到烏來山區,加以性侵、毆打,強逼到地下錢莊借10萬元,該女子趁機搭乘計程車想逃出魔掌都被陳男率眾追拿,所報路人報警查獲並由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另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男年紀雖然比被害女子小,仍苦苦追求遭拒,陳男索愛不成竟要強迫,今年4月糾眾到被害人工作的醫院堵人,並將被害人強押至烏來山區,以暴力要被害女子脫光衣服,再徒手、以拖鞋毆打,並將過程錄影,最後以影片要脅被害女子到錢莊借10萬元,並趁機性侵被害女子得手。
被害女子遭陳男等人強押至錢莊借錢時,老闆見被害人神色有異讓被害人從後門逃走,陳男仍然緊追不捨將被害女子再次強押到新北市中和區觀音寺旁的空地,又是一波毆打,所幸當時有路人向警方報案,被害人得以獲救。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男4年6月徒刑、同夥李男7年徒刑,兩人其餘罪刑合併7月,可易科罰金;另外兩名未成年少年,被判有期徒刑9月及7月,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