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土地一起過我們想要的好生活
| 2020-11-12 12:54
柏油路的路平只是假象,因為土地涵 養不足間接造成的路面塌陷坑洞逐漸 成為常態,我們無形之中已讓土地變 得脆弱不堪。
《水土保持法》立法至今27年,《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立法至今45年,綠建築標章如今已推動22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也屆滿20週年......在這幾十年當中我們有因此收穫什麼嗎?與過去相比,土地有成為更好的土地,或者我們有成為更好的我們嗎?
當初因為《看見台灣》這部電影間接催生的《國土計畫法》,如今仍因各種複雜因素無法落實推動,我們距離土地復育的路依然非常遙遠。但是除了原先預定劃設及加強規範使用的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以外,在現今環境急速改變的當下,我們還可以從哪些地方因應著手國土復育這件事?
當土地開發、工業區的催生已經儼然成為一種全民的經濟效益,我們很難遏止他的發生,但這當中是否還有空間我們也共同努力一起把這片土地的價值保留下來?
過去因為《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的不周全,土地被任意改變運用失去最初立法的本意,被輕易變更為工業用地的土地也成為管制破口,工業區土壤和地下水品質維護堪慮,但環保署後續也逐一公布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來強化管制原則,也整合所有資料建立了預警監測系統,投入調查人力進行土壤和地水評估整治等技術和研發工作,維護土壤和地下水讓大家有乾淨的水源。
但我們同時也要遍尋其他任何土地復育的可能,讓土地恢復原本的樣貌,從交通面來看市區道路的公共設施帶、從土地劃分面來看公共設施用地,從水土保持面來看水庫集水區,或是從建築管理面來看待建築綠化面積等等,這些也都需要大家共同付出,不僅要創造全民經濟效益,更要創造我們夢想中土地應該要有的樣子。
每天踏在這片土地上生活,走在被雨水滋養浸潤的大地上,我們應該要有的態度不是自重,更需要的是尊重,讓腳下踩著的土地有活路有出口,能呼吸能茁長。
對於水土人建築人來說,法規其實是一種很矛盾的東西,更多的規範也就意味著更多更繁瑣的行政流程,和複雜瑣碎的執行程序,但是他們卻也是對土地如何被改變與被傷害破壞看得最清楚的一群人,這幾十年之間的醜惡改變真的已經超乎想像。如果沒有法規,我們的土地如今又是什麼樣子?未來還會走向哪裡?
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屆滿20週年的現在,我們還需要非常多努力共同去尊重保護這片土地,合於情理、合於法規你我都有義務去讓這些土地的歷史傷痕不再擴大。各種修正草案依然有許多人的付出逐日與時俱進不斷更新,那其實也就代表我們還是有力量去改變,遵循大地規範,讓土地恢復原來的乾淨模樣,一起過更好的生活。